各分工会:
2023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各基层分工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及会员的积极性,促进工会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学校工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工会干部从校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分工会主席、工会小组长等专兼职工会干部中评选。
2、来校一年以上的学校在岗工会会员均可参加工会积极分子评选。
二、评选办法
1、校工会按分工会和会员人数综合考虑分配评选名额。
2、校工会负责优秀工会干部的推荐,各分工会负责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
3、要严格标准按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条件进行评选推荐(见评选条件)。
4、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的办法,先由分工会讨论推荐,再由校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效得到部门认可。
2、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声誉。
3、热心工会工作,密切联系教职工,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工会组织建设、教代会建设、校务公开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是教职工信赖的“娘家人”。
(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2、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本学院(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
3、热爱工会组织,关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乐于奉献,能在工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要将评选推荐过程作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工会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2、各分工会要充分依靠广大工会会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应具有先进性与代表性。
3、各分工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分配名额(见附件1),认真进行推荐。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2月6日前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宇峰,电话:3370626,邮箱:393927887@qq.com。
附件:1.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3.2023年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攀枝花学院工会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