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市妇联文件开展集体续(参)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爱女性”、“呵护男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活动已经连续九年。九年来,校工会为教职工申请重疾理赔、身故理、手术津贴、住院补助等共计40余万元。结合多年参保情况和教职工意愿,校工会决定继续开展“职工关爱系列行动–健康护航”集体续(参)保活动。
一、参保重要事项
1.保险性质:消费型保险,一年一保。
2.参保原则:教职工个人自愿参保,保费自付。
3.参保形式:以校工会为单位,集体统一参保。
4.保费档次:可选360元/年(一份)或500元/年(两份)
5.保险金额:5万元(一份)或10万元(两份)
6.保险期间:1年(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
二、保险项目
(一)关爱女性保障计划
1.凡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子宫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六种女性高发恶性肿瘤重度者,按前述保险金额5万元(一份)或10万元(两份)进行赔付;
2.子宫全切术或卵巢切除术手术津贴,按0.5万元(一份)或1万元(两份)标准进行补助;
3.意外身故按前述保险金额5万元(一份)或10万元(两份)进行赔付;发生残疾者,按残疾等级、比例赔付;
4.意外及疾病住院按50元/天标准给予住院津贴(不包含顺产、剖腹产、人工流产、宫外孕、矫正(美容)型手术住院);
5.因疾病导致的身故保险金额0.3万元(仅限投保一份者);
6.关于女性参保者残疾赔付的说明
参保关爱女性保障计划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附加赠送国寿新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C款)。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被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与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被保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保险公司根据残疾程度按比例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呵护男性保障计划
1.凡罹患原发性十三种男性高发恶性肿瘤(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肝癌、肝内胆管癌、肺癌、支气管癌、阴茎癌、睾丸癌、前列腺癌、附睾癌、精索癌)者,按前述保险金额5万元(一份)或10万元(两份)进行赔付;
2.住院津贴:意外及疾病住院按50元/天标准给予住院津贴;
3.疾病导致的身故保险金额0.3万元(仅限投保一份者)。
三、保险项目相关说明
1.住院补助
无论男性或女性,因疾病或意外住院,均可享受50元/天住院补助,一年最高补助180天,单次住院最高补助90天;若前后两次住院治疗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住院间隔不超过30天,则两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该补助均按前述标准核定,与参保份数无涉。
2.健康绿通服务
无论男性或女性,保险生效后关注“同锐乐享倍康”公众号,按其流程办理,可享受健康管家、专家挂号、重疾陪诊、重疾住院绿通、120救护车费报销(限400元内)健康绿通服务。
3.观察期
新参保人员从保单生效期起有90天观察期,观察期内出现上述癌症,保险公司既不赔偿也不退还保费,且与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申请住院补助须90天等待期满,因意外伤害住院则无等待期。
4.理赔时效
两年(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5.赔付条件
所有赔付需在二级(含)及以上公立医院确诊或住院。
6.保单
承保单位中国人寿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电子保单。确需纸质保单的被保险人,可联系承保单位提供。
四、参保条件
1.参保年龄:
女性:年满16—65周岁,续保年龄至70周岁
男性:年满16—60周岁,续保年龄至65周岁
2.参保人员身体健康,且无患重大疾病病史。目前已罹患前述癌症人员不能参保;男性已确诊为大三阳、小三阳、肝硬化、乙肝、丙肝者不能参保。
3.首次参保观察期为90天,续保和意外赔付无观察期。
4.新参保人员只能按360元/年投保一份;原按360元/年投保人员既可按此标准续保,亦可按500元/年(两份)升级续保;原按500元/年(两份)投保人员可直接续保;
5.所有新参保人员及续保升级人员需填写《健康告知问卷表》(附件1、2)。
7.关爱女性保障计划详情请以《国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B 款)》、《国寿新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C款)》、《国寿附加绿洲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2013 版)》条款以及特别约定为准!
8.呵护男性保障计划详情请以《国寿男性安康团体特定疾病保险》、《国寿附加绿洲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2013 版)》条款以及特别约定为准!
9.未尽事宜,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五、参保范围
1.关爱女性保障计划保险参保范围:我校在职、退休、聘用人员身体健康女性及其亲属均可参加,男性教职工的女性亲属也可参加。
2.呵护男性保障计划保险参保范围:我校在职、退休、聘用人员身体健康男性及其亲属均可参加,女性教职工的男性亲属也可参加。
六、理赔服务
被保险人生病住院、发生上述癌症或病变已经确诊、或发生意外伤害,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理赔服务。
1.联系承保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理赔人员【黄林娟:18982321986(微信同号),QQ:2714234512】,咨询理赔事宜,提供理赔所需资料,办理理赔事宜;
2.联系承保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负责人(安雪春:13330715555),安排理赔人员上门服务,办理理赔事宜;
3.将理赔所需资料提供给校工会工作人员魏大恩处【联系电话:3370626 / 17781772838(微信同号),QQ:24169332】,代为联系承保单位办理赔付事宜。
七、续(参)保办理
1.各分工会(小组)负责人与校工会联系,获取本单位(部门)上年度教职工及其亲属参保信息,以此为基础填报本单位(部门)2024-2025年度教职工及其亲属参保登记表。
2.在职教职工本人及亲属自愿续(参)保,在各分工会(小组)负责人处统一登记和交费,各分工会(小组)负责人汇总后交校工会。新参保及升级续保人员均须填写《健康告知问卷》(附件1、附件2);对明确不再续保的教职工及其亲属,各分工会(小组)负责人务请其书面确认《续保告知书》(附件3)。
2.校工会负责办理退休教职工及亲属续(参)保事宜。
3.本次办理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8:00。
攀枝花学院工会
2024年5月7日
附件:1.女性专项健康告知问卷
2.男性专项健康告知问卷
3.续保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