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各二级教代会: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攀枝花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攀枝花学院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以及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在 2023年12月29日前,请各教学院(部)召开二级教代会,其他机关教辅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会议召开前需向校工会申请报告,校工会批复后即可召开会议,会后(2024年1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议议题
为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二级教代会的议题为:2023年院(部)院长(主任)工作报告、2023年院(部)经费使用情况报告;机关教辅单位教职工大会的议题为:2023年部门工作报告、2023年部门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交会议讨论审议的其他议题。
二、二级教代会的组织原则和决议形成
根据规定,教代会应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教代会和代表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好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二级教代会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循“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审议后,大会要形成书面决议,并当场宣读。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教代会闭幕后,请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校工会备案。
1.议题议程安排(须盖党组织章);
2.参会人员名单(须盖党组织章);
3.2023年院(部)院长(主任)工作报告或2023年部门工作报告(须盖行政章);
4.2023年院(部)经费使用情况报告或2023年部门经费使用情况报告(须盖行政章);
5.本次会议决议(须盖党组织章);
6.其他材料(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酌定开展的工作材料)。
联系人:张宇峰
联系电话:3370626
攀枝花学院工会
2023年12月12日